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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倡导:远离非法集资、助力疫情防控

发布时间:2020-03-13 10:35:20   来源:互联网   阅读:1392

在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有不法份子利用疫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活动,在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,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教你如何识别防范非法集资诈骗,保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
非法集资诈骗的常见手段

一是利用疫情诈骗。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新冠肺炎的恐慌心理,除谎称可以代购代销“口罩”、“消毒液”、“特效药”等物资,还向购买者承诺可以“积分返利”,甚至“加盟获利”,骗取受害人钱财。

二是承诺高额回报。不法分子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、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,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。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,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,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。

三是编造虚假项目。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,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、考察等,骗取社会公众信任。

四是以虚假宣传造势。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,聘请明星代言、名人站台,在各大广播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、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、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、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制造虚假声势。

五是利用亲情诱骗。不法分子以孩子或亲属突然高烧、已被隔离医治为由,向社会公众发起众筹“医药费”、“住院费”等,不惜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,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,拉拢亲朋、同学或邻居加入,骗取受害人钱财。

如何有效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诈骗

如遇以下情形请务必提高警惕:

1.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、“消费返利”为幌子的;

2.以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
3.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、“以房”养老等为幌子的;

4.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
5.以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;

6.以“扶贫”、“互助”、“慈善”、“影视文化”等为幌子的;

7.在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;

8.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
9.“投资、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
10.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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